2016年4月26日晚,高校法治宣教活动系列之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法律讲座在田家炳书院408报告厅成功召开。重庆市南岸区法院原党委组织成员、副经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省委会成员、民四庭庭长祝来新;原重庆市南岸去法院副经理、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副处长陈绍惠受邀就老员工就业相关劳动法律问题进行知识宣讲。财政公司党总支杨萍书记、分团委徐阔书记、员工联络员杨佳妮及员工代表张明佳出席了本次讲座。
对于老员工而言,更多的时间是在学校进行简单的社会交往,而面对校园之外复杂的社会环境则会缺乏经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法律意识更是淡薄。当老员工面对就业过程中的相关劳动法律问题时也许是手足无措,这就需要学校及社会相关组织承担起为老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祝来新庭长通过引用案例来分析老员工在就业过程中所遇到的自我保护问题,警戒老员工们要懂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典案例紧贴老员工实际问题,帮助在场同学深刻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的重要性。讲座最后,祝来新庭长还就同学们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同学们也借此机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
老员工在劳动力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陷阱”,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是防范侵害的必要途径。同时也要了解就业过程中的相关政策法规,学会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